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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刑法 第二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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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 发表于 2016-4-26 00:1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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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天完成情况:比如,做真题10分钟,听解析20分钟,做练习10分钟。若未完成,请写明原因,以及明日安排。

2、今天学到什么:快速回忆,并简要概括。

3、印象最深的是:比如,直接证据的判断方式

4、我有一些问题:①可把问答系统内相关的提问链接粘贴到此处。问答系统传送门
                                                          
                           ②若无链接,也可直接写,比如,刑法真题第20题B选项我的疑问是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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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印象最深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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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b4022153 发表于 2017-5-22 18:41: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b4022153 于 2017-6-11 17:38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做题5分钟,听解析1个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想象竞合犯、减刑假释的有关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人身权利罪。
3、印象最深的是:(1)一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是想象竞合犯。他的特点是两个罪名没有关系,是因为想象竞合使法条产生关系。比如盗窃电缆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店里设备罪的想象竞合。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事触犯数个有包容关系的犯罪法条。前提是啊领个法条有包容关系。抢劫罪除了暴力胁迫,其他的方式比如麻醉等手段只要是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止反抗都算。(2)减刑有严格的适用对象,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也就是除了死立即执行意外。但是附加刑是不行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没收财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开始起算刑期。无期徒刑、死刑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起算刑期。      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撤销假释 。这是唯一一个在假释考验期满还撤销的。也是先减后并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应批准没有批准的进口药品、应批准没有批准而生产的药品。)
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第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已销售的都视为是假药。
第三,变质的。
第四,被污染的。
第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第六,说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组织超出规定的范围的。

根据《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刑法学界认为,对本罪应当作广义解释:(1)使用禁用的药品种植农作物或者饲养动物,导致禁用的药品在农作物或动物制品中残留,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也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2)这里的食品既可以是本来适合人类食用的物品,也可以是本来就对人类有害、不适合人类食用的物品,如用工业酒精勾兑的白酒。
(4)盗窃器官分为活体和尸体。活体包括一、挣得其同意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二、未经其同意(强迫欺骗他人都算),或者是未成年人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尸体:一、生前明确表示不行。二、生前为表示但是违背其近亲属的医院。这两个豆丁盗窃侮辱尸体罪。
诬告陷害罪得是从无到有。如果实施轻罪告重罪,不构成犯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
对象:妇女、男子(已满14周岁)
注意:1,丈夫在公共场所公然强制猥亵妻子,或者公然强奸妻子,可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2,若猥亵不满14周岁的女童、男童,则构成猥亵儿童罪
          3,妇女与男童发生性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男子与女童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4,即使儿童同意,也构成猥亵儿童罪
          5,男性猥亵女童,不包括性交。若存在性交则构成强奸罪。男性猥亵男童,可包括性交。男性与男童性交,构成猥亵儿童罪
小结:就猥亵、侮辱妇女而言,是非性交的性行为。包括直接对妇女实施猥亵行为、迫使妇女对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实施猥亵行为、强迫妇女自行实施猥亵行为、强迫妇女观看他人的猥亵行为等。
          就猥亵男子而言,包括性交行为。
(5)公开的盗窃也是盗窃。不一定是秘密窃取的方式。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官方提示】盗窃罪是指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抢夺罪是指对物暴力、对财物占有人的人身有危险的行为。盗窃罪、抢夺罪及抢劫罪的界限在于手段的暴力程度。盗窃罪的手段是平和的;抢夺罪的手段是对占有人的人身有危险;抢劫罪的手段暴力程度最高,达到压制占有人反抗的程度。应当注意的是,手段的秘密性或公开性只是这些罪的常见情形,而不是必要条件。  【微微提示】平和手段(盗窃罪)——对人有危险(抢夺罪)——对人暴力(抢劫罪)(6)诈骗罪构成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没有错误认识光处分财产构成诈骗罪未遂。如果陷入错误认识但是没有处分财产,定盗窃罪。被害人没有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的意思,行为人构成盗窃罪。更细化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1、想偷手机,借打手机,借口信号不好,拿到较远处拨打。欺诈行为虽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但被害人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因此定盗窃。
       2、想吃霸王餐,吃完后借故离开,却定的是诈骗。为何?与上例相比,区别在于“行为人事先装成有钱付款的样子,让被害人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即提供了餐饮(或者换成住宿也可以)”,所以定诈骗。
       3、没想吃霸王餐,因为没带钱,借故逃走,定什么?——不知道,反正不定诈骗,因为“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没有让被害人产生处分财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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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 发表于 2017-7-12 10:20:57 | 只看该作者
一、想象竞合——一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罪名(毫无关系的法条)——两行为触犯两罪名的不构成想象竞合       法条竞合——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罪名之间具有包容关系)例如:绑架罪包容非法拘禁罪

二、减刑
1、适用:管制、拘役、有、无(主刑)
2、单独判处附加刑——不适用减刑
3、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减刑
4、无期减为有期
                                }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死缓减为无或有
5、管制、拘役、有期——从判决被执行之日起计算
6、拘役、三年以下有期+缓刑,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外
7、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考验期满后才发现的,也应当撤销假释
①假释考验期内的撤销:新罪、漏罪、违法违规
②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撤销:考验期内犯新罪
                         无期                                                      ———不少于25年
8、死缓减刑{             ——继续减刑——不少于17年
                         25年                                                     ———不少于20年
             特殊减刑                                      普通死缓                    严重死缓


三、移植器官
1、未成年人无处分自己器官的能力
                         活体: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杀人罪(要件:未同意;未成年;强迫,欺骗)
2、摘取器官{      
                         尸体:盗窃、侮辱尸体罪(要件:生前不同意;生前无表示,但近亲属不同意)
                                                    妇女:非性交的型行为
3、《强制猥亵、侮辱罪》对象{
                                                    已满14周岁的男子不满14周岁的构成猥亵儿童罪


                                              公开:掩耳盗铃
四、《盗窃罪》两种形式:{
                                              秘密窃取
平和手段(盗窃罪)——对人有危险(抢夺罪)——对人暴力(抢劫罪)


五、诈骗罪VS盗窃罪
1、结论:诈骗罪既遂=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简易判断标准)
2、结论:诈骗罪未遂=未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
3、结论:       盗窃罪=基于错误认识+无处分财物意思
4、诈骗罪全部构成要件
①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
②对方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
③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④行为人取得财产
⑤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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