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助考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反馈】民法 第二十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master 发表于 2016-5-14 15:1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928°C
5
  • tb4022153
  • 丢丢丢手帕
  • 丢丢丢手帕
  • 蒲公英
  • sfks5694829
过: 他们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反馈内容:

1、今天完成情况:比如,做真题10分钟,听解析20分钟,做练习10分钟。若未完成,请写明原因,以及明日安排。

2、今天学到什么:快速回忆,并简要概括。

3、印象最深的是:比如,直接证据的判断方式

4、我有一些问题:①可把问答系统内相关的提问链接粘贴到此处。问答系统传送门
                                                          
                               ②若无链接,也可直接写,比如,民法真题第18题C选项我的疑问是XXXX。

反馈模板:

1、今天完成情况
2、今天学到什么
3、印象最深的是
4、我有一些问题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沙发
tb4022153 发表于 2017-5-15 21:58: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b4022153 于 2017-6-4 19:41 编辑

1、今天完成情况:做题5分钟。听解析1个小时。
2、今天学到什么:监护、 胁迫、无权代理、诉讼时效、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事权利的保护和限制、民事责任的承担、有效合同。
3、印象最深的是:(1)第二十二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
第一百六十条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监护职责还是父母的)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也就是只有在父母不在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有居委会等指定)
第二十一条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2)胁迫是为不正当的目的采取各种手段,对人的精神或者身体的侵害。只看目的不看内容是否属实。
(3)伪造的或者偷到的公章都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则是有效合同,如果不追认则和被代理人没有关系,只能找表见代理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是自知道侵权行为的一年内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是2年,本题是2013年3月24日诉讼时效到期。
(5)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四个要件:一、一方收益。二、一方受损。三、损益之间有牵连关系。四、是不应该得的利益。过了诉讼时效丧尸的是胜诉权, 但是实体权利还在。给付和收益上方都不合法的话,就是非法所得,不是不当得利,国家予以没收。
(6)第九十三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至少有四方面一、主观为他人。二、管理他人事物。三、没有原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四、不能违背管理人明示或者常识意思。互助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帮忙扫扫地)
(7)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民事权利有补偿性,给了一个好的位置不用再给其他的更多的了。
(8)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一般是盖了公章的空白合同或者授权委托书、或者按照交易习惯。企业之间的借贷是不合法的,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但是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损失。法定代理人的行为是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都是有效的,他的委托也是有效的,丙是有权代理,甲公司是有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法定代理虽然以个人的名名义收取保证金,但是入了公司的帐,所以也是代表公司的行为。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9)有效合同的要件:一主体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公共利益。金钱的特点是占有即所有。《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所以都不是有效合同),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0)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己承认债务,对方要求都产生中断效果)担保的是有效的债务,债务也没有过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财产险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发生那天开始算(比如火灾发生时)。责任险的诉讼失效期算是从被保险人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开始计算(甲同意还钱也就是第三年开始重新算两年)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丢丢丢手帕 发表于 2017-6-22 06:55:18 | 只看该作者
一、监护
(1)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
(2)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二、胁迫
胁迫:为不正当目的,采取各种手段。 核心:非法目的,不看胁迫的内容是否属实

三、无权代理、因欺诈而可撤销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先去上班,下班补上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丢丢丢手帕 发表于 2017-6-22 20:01:19 | 只看该作者
补上:
四、诉讼时效
一般性的金钱之债,诉讼时效2年
债务转移,诉讼时效跟着转移

五、不当得利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六、无因管理之债
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七、民事权利的限制问题
国家、集体、死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八、民事责任
表见代理:作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对方有代理权。
企业之间的拆借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出借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九、有效合同
主体有相应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

十、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承诺履行
(2)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了责任,诉讼时效为2年。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蒲公英 发表于 2017-7-3 16:11:40 | 只看该作者
一、监护
1、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
2、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过错责任原则
3、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在他们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时,其他人才能担任监护人。即时离婚时,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也享有监护权。

二、胁迫——未达到非法目的,而不看胁迫内容是否属实

三、      无权代理      +         因欺诈而可撤销的合同
                    |                                       |
        合同被追认以前                受损害人有权要求法院或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总结:就本题而言,乙追认前,丙享有撤销权,通知乙即可
乙追认后,丙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而不能通知乙撤销合同


四、不当得利四要件:一方得利,一方受损,得利受损存在因果关系,受损方无法定或约定义务


五:无因管理四要件:管理意识,管理行为,无法定或约定义务,不得违背他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注意:互助行为,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谈不上无因管理

六:企业之间的拆借资金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仍要承担民事责任

七: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第三者责任险:以第三者赔偿责任之日起起算2年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sfks5694829 发表于 2017-7-25 13:40:29 | 只看该作者
律政助考网,更多牛人在此!www.360ala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